发票已抵扣但对方要红冲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在获得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错误等情况,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发生部分销货退回和销售折让时,购买方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简称《申请单》)。与《申请单》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如果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在填写《申请单》时不需要填写相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然而,如果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一般纳税人在填写《申请单》时需要填写相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红冲是什么意思?

红冲,又称红字冲销,是财务部门用来纠正错误开票或错误记账的一种方法。它的操作方式是填制与错误开票或记账凭证内容相同的红字(负数)金额的开票或记账凭证,以抵消原有错误的金额。这样可以进行错误更正并保持账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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