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一方至少承担主要责任。也有可能承担全部责任。看直行车辆的具体情况了。
电动车应该走,非机动车道。走机动车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同时左转弯没有打转向灯也是违法行为之一。最关键的是转弯没有让直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显然电动车一方没有做到这一点。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再看直行机动车一方有没有违法行为?如果直行的机动车有超速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话。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