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被迫离职

如题所述

1.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如果因公司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而被迫离职,有权向公司申请补偿金。
2.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则无法申请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3. 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六种情形,其中包括:
-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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