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新生命该有的表现

如题所述

美好“凭据”是新生命该有的表现。
刚才我们反复讲了新生命的表现,不是人得救的确据。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美好的生命表现是一个得救之人必须有的表现。若是没有这些美好的表现,绝对不正常。
我们的生命若不能自然流露美好的行为,那我们就要在神面前好好省察了。如果我们自己真的没有那些美好的生命表现时,我们应该作诚实的检讨、反省,退回到信仰的起点,面对神的应许,问一问自己是怎样信的,怎样开始新生命的。
你在那刻有没有真的承认自己是一个绝望的罪人?你有没有承认耶稣是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是我们个人生命的主?你有没有降服在主耶稣面前,交出生命主权,让主耶稣在生命中掌主权?你有没有心里相信主耶稣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且第三日从死里复活?若是没有或不清楚,那么,要补上这一课。这时,很可能是你真正得救的开始。
在实际的教会生活中,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确实有的人受浸礼或洗礼了,但他并不清楚他信的内容是什么,他并不知道得救的确据是什么。这样的人虽然受洗了,但他还等于是没信。新生命并没有开始,这样的生命不会有新生生命该有的表现。
另一方面,也有这样情况,信的时候,确实不清楚得救的确据,但是因着某种事情,起初的爱心失去了。这时的生命,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美好的表现。而失去起初爱心的根本原因,是老我又占了上风。老我在生命中再度掌权(罗6:12)。
此时,我们需要的是,面对神认罪悔改,求神将起初的爱赐给我们。神是信实的,我们若认罪,他必赦免。他必重新点燃我们心中的爱。当我们心中火热起来时,美好的表现必从这火热的生命中流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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