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挂在别人名下怎么要回来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异议登记或者申请变更登记,当然要提供证明。提出这种主张的人称为“利害关系人”,法律给予了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的权利,在进行异议登记后15日内通过诉讼途径来确定房屋到底归谁所有,如果登记后15日内没有起诉, 则异议登记失效,视为利害关系人放弃异议,这时房产登记簿上的所有人如果把房屋卖给第三人,则买卖是有效的。即使查明利害关系人是真正的房主,也不能要求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第三人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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