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黄牌电动车最新政策

如题所述

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电动车需要办理临时牌照(即橙色临牌),有效期为3年过渡期,也就是在2021年10月31日到期;按照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内淘汰、置换相关要求,北京市自5月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
一、北京对于电动自行车有以下的规定:
1、驾驶人年满16周岁;
2、制动、鸣号、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正常;
3、车辆上路行驶需要悬挂号牌、临时号牌,并且保持临时号牌的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损毁;
4、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不能使用伪造、变造的,也不能使用其他车辆的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
5、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6、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二、北京超标电动车2021年后怎么处理:
旧车折价回购置换为合规新车。
有序开展车辆置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完善预约登记制度,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三、北京电动车白牌绿牌黄牌的区别
根据新国标的要求,电动车牌照分为四种颜色,分别是蓝色,绿色,黄色,白色。
白色牌照(有白底黑字和白底红字的),属于临时过渡车牌,如果悬挂这种车牌,说明该电动车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也就是俗称的超标车。过渡牌照有效期一般三年,之后就不能合法上路了。
法律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发放行驶证、号牌;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发放临时标识。
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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