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缴费指数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该怎么计算

(1)平均缴费指数等于(视同缴费指数乘以视同缴费月数加实际缴费指数之和)除以(视同缴费月数加实际缴费月数)。

(2)视同缴费指数。分为一般人群和特殊群体。

一般人群,即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1993年底前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

视同缴费指数按1993年底前参保所在统筹区分别计算,其中:市本级统筹区为1.201,花都统筹区为0.962,番禺统筹区为1.305,增城统筹区为:1.021,从化统筹区为:0.772

特殊群体,指1994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由本省安置到企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流动到企业的原机关工作人员等。

计算公式:

视同缴费指数=本人复员转业、单位改制或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月平均基本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

(3)实际月缴费指数计算。

实际月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职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4)补缴年限的指数计算。

补缴应参保未参保期间或中断缴费期间所欠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限的指数计算公式:

补缴年限的指数=补缴时计征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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