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

如题所述

解除劳动合同 当事人直接和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去当地 劳动监察 大队投诉,或者去 劳动争议仲裁 部门申请仲裁。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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