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是做计划。
根据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一书中提出的意见,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
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文,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不过,吕叔湘认为,区别的标准不是绝对的,遇到没有把握的词,他宁可写“作”不写“做”。
扩展资料:
“作”、“做”可以通用
(1)“用做”之义,“作”、“做”一般通用。《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6版)将“做”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做”,并举例:“树皮可以~造纸的原料|这篇文章可以~教材。
”用的是“做”。而《辞海》“满江红”词条:“植物名……全草可作鱼类和家畜的饲料……”用的是“作”。做抵押、做纪念等,也可用“作”。但“副词作状语”之类,依惯例,用“作”而不用“做”。
(2)“成、为”之义,“作”、“做”通用。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动词之后构成动补结构,后面带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表示行为或动作的结果。这种用法出于北方白话,因此用“做”字有更强的理据性。
《汉语大词典》就以“当做”为正条,而以“当作”为副条,这是有词源根据的。但在实际运用中,这一义项用“作”反而更为普遍,因此“作”、“做”可通用。
《现代汉语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其1996年第3版、2002年第4版均将“看”字条下的“看做”词条释为“当做”;
而将“作”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作;作为”,在“作”、“做”用法的处理上并不统一(《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6版已作修改)。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在“看”字条下收“看作”为正条,释义为“看成、当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
参考资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