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对方15岁,派出所对他的处罚是治安处罚刑事拘留十五天

如题所述

你的问题是一个质量极低的问题,因为意思表达的完全不完整!
但是我可以回答你
如果你儿子未满16周岁,且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轻伤一级,那么你儿子未达到刑法17条第二款规定的追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刑事责任的8种罪行。
但是 我认为派出所的做法应当也属于违法行为,因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1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与拘留的,不执行拘留
1)、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
综上所述,如果你儿子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致人轻伤一级
首先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不过依法不应当拘留,但是可以给与行政罚款。
鉴于后果比较严重,应当给与1000元行政罚款
你作为你儿子的监护人 应当承担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一点,好好教育你儿子,如果你儿子过了16周岁 再次导致对方轻伤一级 甚至2级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属于你的警钟,看不好孩子 你的孩子就会被社会和国家教育
这应当不是你希望的!到时候孩子一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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