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年后,公公去世了,留下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是怎样分配

公公离婚好多年了,当时离婚时说好了的,房子是公公一个人的,他也只有一个儿子,死时也没有把房子做个交待.现在和他儿子离婚,我可以分一半吗?

如果是公公的房子 算是你老公继承的遗产(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 指明确定你老公继承 ) 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你分不到的! 我咨询过律师!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主要是第十七条(四)如果没指名确定谁继承 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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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继承的遗产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或者在遗嘱中没有明确说明遗产只能由自己子女个人所有的,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遗嘱中明确说明只能归自己的子女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第2个回答  2010-08-28
如果你婆婆还在世的话,你老公只能继承房子的一半;若你老公还有兄弟姊妹,你就是房子的几分之几。
若你婆婆也去世,若就你老公独生子的话,房子就是你老公全部继承了;若他还有兄弟姊妹,那就几个人平分。
无论你老公继承多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个人一半。
第3个回答  2010-08-28
首先看房子的房主是哪位?
其次看你公公有几个儿女,且有没有遗嘱

房主是你公公,房子在没有更名的情况下,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分不到房子的
第4个回答  2010-08-28
如果你的公公只有你老公一个儿子,而公公在死前没有明确表明将该遗产只赠予你丈夫一人的话,应按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如果离婚的话,自然是平均分配,一人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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