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第五章 发文办理

如题所述

第六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封发等程序。?
第六十五条 草拟公文是指办文人员按照公文办理意图起草公文初稿的过程。?
草拟公文的一般程序是:?
(一)主办部门领导向拟稿人交代清楚行文意图、行文依据、主要事由和有关要求。?
(二)拟稿人根据部门领导的要求拟制公文标题、正文、附件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资料。?
(三)拟稿人根据公文内容和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公文文种、发文字号、密级、缓急程度、主抄送单位、会签单位、拟稿人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草拟公文的基本要求是:?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公文,如涉及国家秘密,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级和具体的保密期限。草拟的公文,在引用标有密级公文的标题、文号或内容时,必须按所标引的公文的密级标注密级。回复标有密级的来文,必须按来文的密级标注密级。?
(五)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并提前2个工作日送办公厅(室)审核。办理紧急公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对标明“特急”、“急件”字样的紧急公文,规定了具体办理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结;没有规定具体办理时限的,分别在3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对外单位来文中提出具体办理时限要求的,在时限要求内办结。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当向来文单位及时说明原因。
3.对下级机关请示问题的批复,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4.向下级布置工作或下达任务的紧急公文,应当在文中明确时限要求。?
5.对需要紧急发出的公文,由公文主办部门的办文人员随文跟踪办理。?
(六)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当准确规范。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用圆括号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不能写“去年”、“上月”、“昨天”,或者不写年只写月、日。年份要完整表述,如“2004年”不能写成“04年”。?
(七)结构层次序数应当规范。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八)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九)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缩写或其他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十)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六十六条 本机关主办部门起草的公文,涉及其他内设机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协商、会签。?
(一)涉及税务规章和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的规范性公文,应当会签法规部门。?
(二)涉及调整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公文,应当会签征管部门。?
(三)涉及计算机软件调整或修改的公文,应当会签信息部门。?
(四)涉及调整机构、人员、编制的公文,应当会签人事部门。?
(五)涉及财务支出事项的公文,应当会签财务部门。?
第六十七条 凡需会签的公文,主办部门应当与会办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行文,送办公厅(室)审核。?
(一)办文如有意见分歧,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会办部门协商,会办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列明各方意见及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机关负责人协调或裁定。?
(二)对会签的公文,会办部门如无不同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有不同意见,应当提出书面会签意见,经会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主办部门。?
(三)遇有重大问题的会签公文,会办部门应当充分讨论后提出会签意见。
(四)对会签的公文,会办部门一般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意见。急件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会签,特急件应当随到随签。
第六十八条 本机关起草的公文,涉及其他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商得其他单位同意或征求意见。会签前,本机关负责人应当在文头稿纸签发栏内明确签署意见,再送有关单位。如需紧急办理的,可派人持会签文直接送该单位。如需会签的单位较多,可将会签文复印后分头送达。?
如会签单位返回修改意见,本机关对起草的公文作出相应调整的,应当再次送本机关负责人明确签署意见。?
第六十九条 对由外单位主办和联合行文的外单位来会签的公文,应当由办公厅(室)提出拟办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本机关主办部门对来文应当按办文程序提出会签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签后,将会签文稿复印一份备查。?
对由外单位主办的联合行文和外单位来会签的公文,如无不同意见的,由机关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有修改意见的,应当在来文中进行修改,并征得来文单位同意后,由机关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如不同意会签的,机关负责人不签署姓名,并由主办部门向来文单位说明理由,将来文退回。?
第七十条 公文送办公厅(室)审核前,主办部门的文秘人员和负责人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和措施等是否可行。?
(二)是否需要会签其他职能部门或者有关单位。?
(三)公文文种的选用是否适当,拟制的公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公文格式的有关要求。?
(四)文稿的结构是否严谨,层次是否清楚,观点是否正确,情况是否真实,数据是否准确等。?
第七十一条 公文送机关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
公文由主办部门负责人审稿签名后,送办公厅(室)审核。需要机关内有关部门会签的公文,会签后送办公厅(室)审核。办公厅(室)审核公文的重点是:?
(一)是否确需行文以及行文的级别、方式是否妥当。?
(二)涉及其他职能部门或者外单位的问题,是否与其协商、会签。?
(三)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公文处理程序,是否符合文种使用和公文格式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出的政策、规定是否与已发布文件矛盾或者重复。?
(五)遣词造句、文字表达、标点符号、层次序数等是否准确规范。?
(六)密级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发送范围是否适当,主题词标引是否正确,有关材料和资料是否齐备等。?
第七十二条 以机关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机关负责人签发。其中,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平行文或下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对涉及重要税收政策或重大问题的,由其他负责人审阅后送主要负责人签发。?
(一)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命令(令)、公告、通告和人事任免的通知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二)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需要外单位会签的公文,应当先经本机关负责人审签。
(四)联合行文须经所有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其中,联合制发的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五)电报由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六)签发公文应当符合存档要求。不得使用圆珠油笔和铅笔,不得使用蓝黑色和黑色以外其他颜色的墨水。?
第七十三条 以办公厅(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办公厅(室)主任签发,或者授权副主任签发;如有需要,送机关负责人签发。
第七十四条 签批公文,签发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签署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签人圈阅后签署姓名和日期,视为同意。?
(一)未经办公厅(室)审核的公文,机关负责人不予签发。
(二)文稿经负责人核准签发后,即定稿生效,具有法定效力。?
(三)签发后的公文,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改动。?
(四)拟稿人不得签发自己草拟的公文。?
第七十五条 文秘部门应当在公文正式印制和发出前进行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不符合要求的公文,不予缮印和发出。?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由办公厅(室)负责人复审后,征得签发人同意。?
第七十六条 公文签发后,由办公厅(室)统一登记、编号、缮印。主办部门应当提供拟缮印的公文电子版,并以签发公文的原稿为蓝本,同打印的清样进行校对。?
校对的重点是:校正与原稿不符的部分;补正被遗漏的部分;校正错别字词;校正标点符号、公式、图表方面的错漏;纠正格式方面的差错;查找公文中的疏漏。校对中发现问题后应当向公文审核人员反映,对实质内容的改动须征得签发人同意。?
校对应当使用国家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中规定的符号。改错用引线引到页面白边处再加批改,引线不要相互交叉;说明性的文字不可与原文中的文字相混淆。?
第七十七条 对完成拟制程序的公文,由办公厅(室)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统一缮印。缮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缮印文件以负责人签发的原稿为依据,不得改动。?
(二)印制的版面、格式符合规定。?
(三)字迹清晰,页面整洁美观,页码不错不漏,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四)公文所附的文件如为热敏传真纸,应复印后发送、存档。?
第七十八条 印制成正式文本的公文,由办公厅(室)统一加盖印章。用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检查原稿上有无负责人签字。有负责人签字并确认符合规定的,方可在制成的公文上加盖机关印章。?
(二)加盖印章的公文份数是否与原稿标明印刷份数相同,多余份数不加盖印章。?
(三)用印时,印章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压盖在落款年月之上,骑年盖月。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及3个以上印章时,应当将各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排在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各印章应当在本机关名称上加盖。
(四)印模效果应呈正面图样,清晰端正。?
第七十九条 公文印成发出前,办公厅(室)应当对所发公文的份数、序号及发往单位、日期、文号、标题、密级、附件和封发情况等进行登记。?
第八十条 制成的公文登记后,办公厅(室)应当按主送、抄送去向分别装封和发出。封发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清点公文份数。?
(二)对发送范围、密级、时限、有无附件、是否用印等逐项检查,准确无误后再装封。?
(三)收件机关的名称、地址、邮编要书写准确、清晰。?
(四)对于急件、密件,要在封套上加盖“急件”、“密件”戳记并进行登记。
(五)装封时,封口要严,不得用书钉装订,使用浆糊不得粘住封内公文。
第八十一条 公文发出后,因发现错误需要追回的,办公厅(室)应当及时通知发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公文收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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