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种的退化"种的退化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种的退化”是莫言小说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分析这个主题能更深刻体会莫言小说的内涵,巴尔扎克说:“小说是民族的秘史”,在一定意义上,莫言“种的退化”观念也是民族历史的隐喻。 一 “种的退化”的历史内涵 邓晓芒认为莫言的历史观有着对传统文化心理的深层次的反思乃至批判[2];张清华认为莫言的《丰乳肥臀》实践了“伟大小说的历史伦理”[3];毕光明认为莫言的创作“在强烈的个性中寓含着深广的历史内容”[4]。虽然人们研究了莫言小说的历史内涵,但是正如《红高粱家族》中的最后几段是“难破译的密码”一样[5],莫言的“种的退化”观念至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红高粱家族》的开头与结尾是理解“种的退化”的关键,先看结尾: “我痛恨杂种高粱。…… 在杂种高粱的包围中,我感到失望。…… 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灵魂的孩子,你到墨水河里去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了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世界里去。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6](P361-362) 莫言强调“纯种红高粱”是“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显然莫言把“杂种高梁”和“纯种红高粱”当作民族历史的隐喻,但是这样的“纯种红高粱”在我们的世界里已经不存在了,它们早已成为“家族的亡灵”了。再看开头: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6](P2) 在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根本无法与“家族的亡灵”相比肩,“种的退化”似乎成为无法更改的事实: “我有时忽发奇想,以为人种的退化与越来越丰富、舒适的生活条件有关。但追求富裕、舒适的生活条件是人类奋斗的目标又是必然在达到的目标,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深刻矛盾。人类正在用自身的努力,消除着人类的某些优良的素质。”[6](P336) 在莫言看来,人类历史的发展进步过程其实也是“种的退化”过程;这是一个悖论。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揭示了原始人思维的基本特征[7](P452),他明确反对人类思维永远是和处处是同一类型的观点,批判了以泰勒和弗雷泽为代表的英国人类学派以机械的进化论解释人类思维的发展。 维柯在《新科学》中提出了“民族世界”的概念,他进而分析了各“民族本性”,在维柯看来,“各族人民的本性最初是粗鲁的,以后就从严峻、宽和、文雅顺序一直变下去,最后变为淫逸”[8](P110)。维柯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民族本性”的退化,却揭示了民族本性的发展过程;如果我们反思华夏民族从唐朝开始衰弱的历史,就不难理解维柯的观点了。 “种的退化”是一个人类学命题,是一个自明的概念,关键在于它是否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关键在于“种的退化”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上是否发生过或存在过。梁启超在《论尚武》中认为中国人尽失强悍之本性并且还传染给了入主中原的蛮族,这成为近代国人柔弱的原因,他认为“国势之一统”、“儒教之流失”、“霸者之摧荡”、“习俗之濡染”是国人患病之根源,解救中国人孱弱的药方就是“养尚武之精神”,他提出应培养国人的“心力”、“胆力”、“体力”[9](P710-713)。鲁迅在《略论中国人的脸》中批判国民性格退化了“兽性”和“野性”,民族性格堕落到只剩下“驯顺”和“家畜性”[10](P417-418)。费正清分析了中国历史的强弱变化,他认为宋、明两朝丧失了正统华夏民族的开创精神,他说:“在这种稳定的统治中有一点令人感到不解,即元、清两代的异族统治者竟能统治偌大一个中国并且被中国人奉为正朔!”[11][P174] 这的确是一个另人困惑的问题。宋明两朝与汉唐“犯天汉者,虽远必诛”、“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民族精神形成鲜明对比,华夏民族的整体性格前后有着天渊之别。邱紫华在《悲剧精神与民族意识》中指出:“宋代以后,全民族的开拓活动明显减缓;生活环境、物质生活条件逐渐优越;习俗趋向于稳定化、定型化。这种物质生产环境的相对优越也逐渐减弱了民族的冒险趣味和进取开拓精神”[12]。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民族的不肖子孙丧失了我们祖先的某些优良品质,民族本性在某些方面退化了。如果以进化论和线性历史主义的观点来看待这一现象,这是不可思议的,然而这确实是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因此莫言“种的退化”观念是基于历史辩证法得出的结论。 二 “种的退化”的文学表达 布鲁克斯和沃伦在《理解小说》中对历史学家和小说家作了比较,他们认为历史学家从历史事件出发来发掘其形式和意义,而小说家从试图表达的价值理念出发可以选择或者创造事件[13](P33)。海登·怀特认为历史本文只不过是历史学家对历史进行切分的产物,“历史叙事也是形而上学的陈述(statements)”[14];他强调了历史观(价值理念)对历史叙事的重要性,这一观点是同他对文学叙事中历史观(价值理念)的重要性的认识是一致的,他认为文学话语和历史话语“两种话语之间事实上共性多于差异”,其区别在于基本指涉物的不同。莫言也强调了文学叙事中价值观念的重要性: “小说家并不负责再现历史也不可能再现历史,所谓的历史事件只不过是小说家把历史寓言化和预言化的材料。历史学家是根据历史事件来思想,小说家是用思想来选择和改造历史事件,如果没有这样的历史事件,他就会虚构出这样的历史事件。”[15](P67) 从《红高粱家族》开始,莫言以寓言化的方式形象地阐释了“种的退化”的观念。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使用了“我爷爷”、“我奶奶”这样的叙述人称,这有一个重要作用:与小说中的“我”相互映衬。《红高粱家族》开篇就宣布了小说是在叙述“我”的祖辈们辉煌的历史,小说一开始就赋予“我爷爷”、“我奶奶”非同一般的形象。“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敢作敢为、敢爱敢恨、周身洋溢着阳刚与血性、浑身充满着蓬勃的生命力的人物形象;“我奶奶”戴凤莲是一个有着花容月貌、有着非同一般的机智和胆识的人物形象;“二奶奶”恋儿为了女儿的生命甘愿献出自己的身体,表现出“一种无私的比母狼还要凶恶的献身精神”,以崇高的母性演绎了一曲动人的悲歌;罗汉大爷惨遭剥皮零割,却 “面无惧色,骂不绝口,至死方休”,“为我们家的历史增添了光彩”。然而,小说中的“我”却深陷“杂种高梁”的包围之中,是一个“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家族的亡灵是如此“秉领天地精华”、“演绎了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小说以抒情的笔触描写了家族先辈们一颗颗浪漫不羁的心灵,却三言两语勾画了活着的子孙的孱弱形象,历史与现实形成强烈的对比,表现了现代人的隐忧。 《红高粱家族》对“种的退化”的表现更多是理论化,《食草家族》则是以形象化的方式表现了“种的退化”观念。不过,《食草家族》同莫言的另一部小说《酒国》的命运如出一辙:它们几乎完全被评论家们所忽视。这两部小说可以说是莫言在叙事艺术上表现最好的,它们完全不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同类的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阅读《酒国》就似进入了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叙述的迷宫[16];阅读《食草家族》就似进入了卡夫卡的《城堡》:人类的困境。《食草家族》叙述的同样是家族故事,小说第六梦《马驹横穿沼泽》叙述了食草家族的原始祖先是小男孩和小马驹,小男孩和小马驹幻化的草香在高密东北乡的洼地里生儿育女,开创了食草家族的历史,小说以寓言化的方式暗示了食草家族的命运: “兄妹交媾啊人口不昌——手脚生蹼啊人驴同房——遇皮中兴遇羊再亡——再亡再兴仰仗苍狼……”[17](P349) 这几句近似谶语的话也是“难以破解的密码”,却是整部小说的关键点,它揭示了食草家族由于近亲繁殖所引起的“种的退化”的必然命运。小说的前五梦叙述的是食草家族的子孙们的淫逸和仇杀的荒唐生活,在第一梦《红蝗》中,我们可以看到“淫风炽烈,扒灰盗嫂、父子聚麀、兄弟阋墙、妇姑勃溪”,四老爷与九老爷同时迷恋小媳妇以至兄弟反目,上演了一幕幕“兄弟们吃饭时都用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紧紧攥着上着顶门火的手枪”的荒唐景象,四老爷与九老爷的故事已成为过去,但活着的人也是如此,“我”如同行尸走肉,满脑子的私心邪念;教授与女学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偷情求欢;黑衣女人因性欲得不到满足而离奇自杀。这是一个淫逸的世界,理智在这里找不到位置,人类跳进欲望(尤其是性欲)的红色沼泽,抛弃了道德劝诫,废弃了酷刑峻法。维柯认为各族人民的本性最后只剩下淫逸,莫言在《红蝗》中替维柯作了形象的说明;在莫言看来,“淫逸”可能就是“种的退化”的最终结果。除了淫逸,还有仇杀;《复仇记》和《二姑随后就到》叙述的是家族内部的复仇故事,大毛和二毛因母亲被强奸、父亲被枪毙而残酷复仇,天和地因母亲被家族抛弃而疯狂屠杀;这是一个仇恨的世界,人性失去了位置,血缘亲情阻止不了血海泛滥。小说第二梦《玫瑰玫瑰香气扑鼻》与其说是赌博不如说是性爱游戏。在第三梦《生蹼的祖先们》中皮团长成为拯救家族的希望,他以铁腕手段阉割生蹼者、火烧淫逸者,但最终也挽救不了家族的命运,侵略者造就了家族的恶梦。《食草家族》就这样演绎了一段家族的血泪史,家族成员深陷淫逸与仇杀而无法自拔。 《红高粱家族》与《食草家族》表现了“种的退化”观念,但叙事重点完全不同:前者是隐性的,它以祖辈生命力的昂扬反衬后辈的孱弱;后者却以显性的方式直接表现后辈们完全失去了食草家族原始祖先的美丽与神奇,把后辈们的淫逸与仇杀作为叙述重点,强调后辈们肉体与精神的双重阉割。然而,《红高粱家族》与《食草家族》都显示了一种倾向,也可以说是表达了莫言的一个愿望:对家族(民族)原生本性的呼唤,以求得家族(民族)现代困境的解脱。这种倾向在《红高粱家族》中表现为对“纯种红高粱”的寻觅,在《食草家族》中表现为对“ma!ma!ma!”的呼唤。《丰乳肥臀》中的上官家的开创者是一个血性刚烈的汉子,他有着神奇而荒唐的抗德经历。然而上官家的后辈们却完全退化了祖辈的优秀品质,上官家出现了阴盛阳衰的颓势,上官福禄父子孱弱不堪,上官家已是“母鸡打鸣公鸡不下蛋”,连延续后代的能力都丧失了。《生死疲劳》表现了莫言思考“种的退化”的一贯性,小说叙述了西门闹六世轮回的生命过程,在他作为驴、牛、猪、狗、猴存在的过程中,它们旺盛的生命力与投胎重新做人时的大头千岁命悬一线形成鲜明的对比,小说中有一段话对此作了说明: “我感到这个杂种身上有一种蓬蓬勃勃的野精神,这野精神来自山林,来自大地,就像远古的壁画和口头流传的英雄史诗一样,洋溢着一种原始的艺术气息,而这一切,正是那个过分浮夸时代所缺少的,当然也是目前这个矫揉造作、扮嫩伪酷的时代所缺乏的。”[18](P221) 一方面,动物显示的这种昂扬的生命力、“蓬蓬勃勃的野精神”,与民族生命力的衰退和现代人精神的萎缩是一对矛盾统一体。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中提出了“野性的思维”这个概念,以区别于“驯化的思维”;他认为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野性的思维”在一些特殊的领域仍然保存着并且在继续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生死疲劳》对于《野性的思维》是一个反讽:人类已经完全退化了野性的精神,甚至连最基本的欲望(性欲)都被“历史场”消耗殆尽(从洪泰岳对西门白氏的态度可窥一斑。洪泰岳屈服于阶级的负担,压抑了自己的感情,亲手扼杀了自己的生命欲望)。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种“野精神”与莫言在《红高粱家族》里呼唤的“红高粱”精神是一致的,莫言对这种“野精神”也是极度崇拜,正如对猪王十六的一段礼赞:“我就是生命力,是热情,是自由,是爱,是地球上最美丽的生命奇观”[18](P319) 对家族(民族)原生本性的呼唤源于莫言的思想矛盾:对杂交繁殖的失望和近亲繁殖的绝望。如《丰乳肥臀》中的杂种形象:上官金童,表现了莫言对杂种的失望。上官金童是上官鲁氏与瑞典传教士马洛亚所生,他是“中西杂交”的产物,但是“马洛亚下的龙种,收获的竟是一只跳蚤”[19](P468)。上官金童也体现了莫言的思想矛盾,一方面,上官金童对母乳的依恋,可以说是隐喻着国人对柔性文化的依赖。另一方面上官金童的孱弱隐喻着刚性文化的匮乏,所以上官鲁氏说:“我要一个真正的站着撒尿的男人”。在《食草家族》中,莫言描绘了近亲繁殖的悲剧结果,恐怖的场景几乎令人绝望;《生死疲劳》里的大头婴儿蓝千岁也是近亲繁殖的结果,绝望情绪比《食草家族》有过之而无不及,蓝千岁连活着都困难了,命悬发丝,只有依赖姨祖母的头发才能保存性命。既然杂交繁殖和近亲繁殖都不是出路,那么只能到家族(民族)的原生本性去寻找了。“纯种红高粱”、“草”、“头发”在一定意义上是同一的:家族(民族)的原生本性,它们是家族(民族)必须保存的“金枝”。 三 “种的退化”的主观诉求 首先,莫言“种的退化”观念是基于对历史的思考,更是基于对现实的忧虑,成为1980年代文化危机意识的重要表现。进入1980年代以后,文化断裂意识成为知识分子的共识,他们不仅反思到“文革”所带来的文化断裂,甚至认识到“五四”反传统所产生的后果,因此一些小说家不仅感受到了文化断裂的痛苦,而且也对中国文学的世界化感到困惑。1980年代中期,诗歌沉浸于对传统的反叛,一批知青小说家则集中关注文化危机。1985年,韩少功在文章《文学的“根”》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了对文化断裂的危机意识:“我以前常常想一个问题:‘绚丽的楚文化到哪里去了?’”[20]阿城认为:“五四运动在社会变革中有着不容否定的进步意义,但它较全面地对民族文化的虚无主义态度,加上中国社会一直动荡不安,使民族文化的断裂,延续至今。”[21]郑义也有着同样的看法:“‘五四运动’曾给我们民族带来生机,这是事实,但同时否定得多,肯定得少,有隔断民族文化之嫌,恐怕也是事实。‘打倒孔家店’,作为民族文化之最丰厚积淀之一的孔孟之道被踏翻在地,不是批判,是摧毁;不是扬弃,是抛弃。痛快自是痛快,文化却从此切断。”[22]显然,文化危机意识在1980年代的出现是历史和现实因素纠缠的结果,这种文化危机意识使一些作家形成了强烈的主体精神,他们希望在文学创作中寻找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一方面实现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实现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的对话,如韩少功提出重铸和镀亮“民族的自我”,他主张:“文学有“根”,文学之“根”应深植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里,根不深,则叶难茂。”[23] 莫言在以《红高梁家族》为代表的小说中,大力张扬民族传统精神,也正是1980年代文化意识和主体精神最突出的表现。 其次,莫言“种的退化”观念在文学中实现了从反思进化论的角度探讨民族/国家道路的意图。自从19世纪末严复通过《天演论》把西方的进化论介绍到中国,进化论就成为影响中国的重要思想,甚至有人认为:“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前后大约80年,这个时期可以称为中国的‘进化时代’”,然而,反思进化论也同样在中国思想界屡见不鲜,如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反对进化论,杜亚泉在《精神救国论》中批评进化论[24](P182)。进化论同样给中国文学带来重大影响,如革命历史小说中所体现的线性历史发展观;然而,反思进化论思想在当代文学中的表现并不多,因此,莫言开创性地以小说作品形象地展示“种的退化”观念,把反思进化论思想全面地深入到文学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族/国家问题是二十世纪中国的中心问题,无论是倡导进化论还反思进化论,无论是激进主义还是保守主义,思想家们都试图探讨民族/国家的出路;作家们同样有着相似的寄托。小说在对历史的思考和表现中,往往也寄托着小说家对某种道路的探索,如《白鹿原》寄托了陈忠实对家族/民族道路的探索:传统儒家文化是家族/民族不可动摇的根基;陈忠实是从制度上探讨民族出路,莫言则是凭借对“种的退化”观念的表现侧重于从人(种性)的角度思考民族出路,而人是历史的主体,显然莫言的思考更接近历史的本质和问题的根本。 “种的退化”观念给新时期文坛带来的冲击是明显的,正因为现代人“种的退化”,所以呼唤“野性精神”和阳刚之美,这些在《红高粱家族》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余占鳌以刚勇强悍的英雄主义给1980年代文学注入强者本质,给新时期文坛吹来一股清新的空气,莫言也因此迅速走红。无独有偶,新世纪初,姜戎在《狼图腾》中对民族性格中的强悍“狼性”表达了怀念和追思。刘再复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对人的三次发现》中比较了‘五四’时期与新时期文学对人的发现的异同,认为:“‘五四’时期人的发现,是对人的弱者本质的发现,而新时期的文学则是对强者本质的发现”[25]。所谓新时期文学发现了强者的本质,《红高粱家族》可以说是其滥觞和最突出的代表。由此可见,“种的退化“观念的提出,既是对历史和现实中存在的“种的退化”现象的深刻批判,又是对现代人的性格与精神的强烈不满和讽刺,其旨向必然是对民族传统精神的呼唤和张扬,然而“种的退化”观念的自我批判和民族传统精神的张扬是相互补充的,它们共同体现了莫言小说的独特价值。 综上所述,莫言“种的退化”观念既是历史辩证法的结论,又是现实忧思的结果,体现了莫言历史哲学的深刻性和复杂性。莫言小说以深刻的历史内涵,形象地表现了“种的退化”观念,具有詹姆森所说的“民族寓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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