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被人用刀砍了,缝了20针,这是属于刑事责任,可以为轻伤吗

手被人用刀砍了,缝了20针,这是属于刑事责任,可以为轻伤吗

  法医鉴定不以针数定级别,建议进行伤情鉴定,以伤情鉴定结论为准。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0 手
  5.10.1 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5.10.2 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3 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4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6-01
手损伤不是以缝针数为鉴定标准的,根据医院检查报告作出的诊断证明为依据。
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0 手损伤
  5.10.1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5.10.2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3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4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 0c㎡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 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30
没有仇,没有冤,也不认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拿刀砍了三四下鲜血流了不知多少,缝了20多针,胳膊骨头都己经露出。
第3个回答  2016-06-01
您好,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砍伤了您的手,已经非法损害了您的身体健康。如果伤害程度不属于以下轻微伤的情况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 手、足骨骨折。
5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就应当判定为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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