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但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在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不得在专用车道内行驶也不可借用专用车道超车。机动车通过有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时应减速或停车观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