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2021标准

如题所述

2021年南京市最新低保标准如下:
城市低保标准:2021年7月1日前:945元/月。2021年7月1日后,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985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2021年7月1日前:945元/月。2021年7月1日后,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985元/月。
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农村集中供养的每月按低保标准20%增发集中供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同步提高。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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