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对孩子的成才有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离婚对于孩子的打击是很大的,从此他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了,容易造成孩子出现不健康的心理问题,使孩子变得自卑,懦弱,甚至恐惧婚姻,致使孩子将来成为不婚主义者。权衡利弊,再决定离婚与否。人有的时候也不能只考虑自己合适不合适,一定要兼顾孩子的感受,还有孩子的成长,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困扰到自己的孩子,自己离婚的确影响到了孩子,还是不要离吧!

离婚对比较幼小的孩子来说伤害会比较大,对他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孩子大了,你可以试着跟他说说,把事情的前应后果说给他听,问问他会怎么做,会有什么意见,商量着来,最起码让孩子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好不要瞒着,不然等孩子知道了,伤害可能会更大。还有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如果带给对方的只有伤害,不仅伤害到对方,还影响到孩子的话,那就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了。孩子在无休止争吵的环境中长大也是不好的。

别人说的再多其实也都是个人建议,最重要的决定权还是在于自己,权衡一下怎么做对孩子的伤害最小,因为是你们在一起生活,最清楚的永远都是自己。多少人离婚了就行同陌路,翻脸了,大家都是成年人,好聚好散,问题说开了,孩子毕竟是两个人的,适时付出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就可以了,让孩子感觉到你还爱他,让他知道你一直在他身边,希望每个人都可以使自己幸福的同时让孩子同样幸福,因为幸福是会传递,没有顾忌的,不快乐也是会传递的,你在不快乐的环境中怎么传递快乐,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观念啊一样,做好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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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6
法律分析: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但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随男方生活。2、离婚时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如果女方有下列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形的,可以随男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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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9-20
我觉得可以把孩子带在身边,离婚的时候你可以极力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第3个回答  2021-09-20
舍不得孩子那么就应该要让自己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这样才有机会接触孩子。
第4个回答  2021-09-20
我个人认为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对方,如果想孩子可以定期去看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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