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母亲10年前从原单位退休后进入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
现企业老板以企业效益不好欲将我母亲辞退,请问我母亲能争取到什么补偿?
本人需提供什么证明?申请劳动仲裁成功的可能性高嘛?
本人财富不多,所有的都在这里了!谢谢各位人士!
进私营企业前还未到退休年龄,现在已经超过了,这个怎么算?谢谢
如果对方不肯开具解雇证明的话怎么办?

是的。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而且还可以赔偿双倍工资。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辞退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具体赔偿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除了以下情况外公司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算是违法行为,是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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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1
  您好!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一年第二个月起,工资双倍计算(第一年有11个月双倍工资,除领去工资外,还要补11个月工资,当年月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由于企业老板以企业效益不好将你母亲辞退,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每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算半个月、不满一年的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补充: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3)社会保险金要补缴。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5)本人需提供用工证明(说明您是在那个单位工作的,否则,劳动仲裁无从提起),如有更多证据更好;另外还要带身份证。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格式: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被申请人:企业名称(名称要写准确,写明地址,便于仲裁机构联系);法定代表人(老板姓名)
  请求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事实与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结束语)……“为此,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为盼!”
  “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姓名
  年 月 日
  附:XX证据一份
  ——————————
  由于《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合同问题做了许多具体规定,建议您抽空重点查阅《劳动合同法》,同时查阅《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问题,可以继续提问。

  补充:到了退休年龄,超过退休年龄的部分工龄,不好再缴社保费(退休之前的那段工龄,可以补缴社保费);也不好计算经济补偿金,因为经济补偿金是为年龄较大、没有退休的人找工作不容易而支付的。对于许多人来说,吃完了“青春饭”,比如说40多岁在找工作,很难找到新的工作,中间寻找工作时间可能要好几个月,这几个月没钱用,刚好原来有一笔“经济补偿金”可以使用。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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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1-03

被无故辞退后,是否能按N+1计算经济补偿呢?

第4个回答  20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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