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人以上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称为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通常指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
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等。
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眼位置安装使用提示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