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为了钱竟然打起了偷盗古董的主意。在这看似静好的小城岁月里,却有一伙人在地下掀起了波澜。他们瞄准陕西、山西等地一些县城的古塔,在附近租房开饭店,白天假装做生意,晚上在店里朝着古塔方向挖地道,企图找到地宫盗取文物。团伙这3次作案共盗窃花卉纹鎏金银棺、双凤纹鎏金银椁、石塔、阿育王塔等一级文物4件,此外还有二级、三级、一般文物等数十件。
经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卫永刚等23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刑罚。这些古董被盗走很有大一部分是当地政府的监管不到位。他们由于古董较多,平时不太注意对他们的维修报酬,导致出现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卫永刚等人盗掘的6座古塔全部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3座早在1988年就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延伸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堵塞文物管理的漏洞,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我们要意识到,古董是属于国家的财富,并不是是我们随意窃取的,否则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体系很宏大而问题又很具体的工作,无论是改造罪犯还是保护文物,都是其中应有之义,都需要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各部门各方面守土尽责、主动履职、自觉担当。那些为了钱而利欲熏心的人,我们要对他们进行最严厉的处罚。我们希望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抱有快速发财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