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未交满15年,打算以后也不交,以前交的那些钱什么时候可以拿?

是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拿还是等到退休后才可以,还是不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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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7

只有出现职工离退休、移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形时,个人账户的钱才可以提取或者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费,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拓展资料:

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

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1.083×1/2)

方法二:

月积数法。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

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处率)+本年记帐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

其中:

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

本年记帐月积数=Σ[n月份记帐额×(12-n+1)]

(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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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7-01-0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时,如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者,把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3个回答  2015-10-02
  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第4个回答  2007-01-02
城镇职工社保未交满15年,打算以后也不交,以前交的那些钱一般在到退休年龄时才可以清算,将个人帐户的本息返还给个人,除非有特殊情况(例如移居国外或身故),而不是什么时候想拿就拿.

因为也许个人一时冲动打算以后也不交,等以后又反悔了,受损失的还是个人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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