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双方达成和解,警察还有权追究刑事责任吗

偷东西,双方达成和解,警察还有权追究刑事责任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双方达成和解的,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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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0
当然有
第2个回答  2018-04-20
追问

那会刑拘吗?警察问我要好处,知道我工作单位不错,我不同意给,就追究我刑事责任,我该怎么应对,会不会留案底。

已经赔偿给对方,和解书也已经签署完毕,现在警察要好处,我不照做,就威胁我

就是一套化妆品而已

追答

一般价值比较大负刑事责任,小一点的行政责任,退赔不影响定性。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追问

已经买了一套全新的给对方,如果警察要处罚,是怎样一个处罚程度?

关键现在警察明目张胆要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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