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足脚踝撕脱骨折是否可以构成伤残?

右足骰骨上缘骨皮质欠连续,骰骨上缘撕脱骨折,现已出院,在家修养快两个月了,由于当时车祸冲击很大,人飞出十几米远,现在右腿膝盖处下蹲时仍酸痛,脚踝的伤口已经结痂,但是脚背仍然酸麻,触摸有麻感,并且站立时间略长就会足部有充血感,不能持久走路,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我想问一下时候能构成伤残,如何去鉴定?

根据有关规定,是伤情稳定和痊愈后可做伤情鉴定。否则,时机不对,会引起争议。
由于扭伤导致撕脱骨折,如未累及关节或骨折块微小一般不做特殊处理。骨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扭伤后有韧带及软组织的损伤。早起应固定如石膏或夹板,用来修复骨折及韧带、软组织的损伤。如未进行早期固定可能导致将来活动疼痛,或经常性的扭伤。你现在所说的右脚踝比对侧肿大考虑由于扭伤后软组织损伤、出血后自身修复、机化所致,简单说就像划个口留个疤痕一样的道理,如没什么不适感觉,一般不做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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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2
你现在伤应该还没有痊愈吧。。。
根据有关规定,是伤情稳定和痊愈后可做伤情鉴定。否则,时机不对,会引起争议。所以不要心急,等完全康复后再去鉴定,也可以由交警部门委托鉴定。对结果不满时您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 去开个诊断证明,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最好是本人去,带着伤者身份证、病历,X片,检查报告这类的东西都带着,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可。鉴定最好是本人去,如果本人去不了的话,最好打电话咨询你要的鉴定机构,他会告诉你的,以免来回多趟,即使是本人去也要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追问

照目前我描述的这些,能构成10级伤残吗?

追答

您现在还没有痊愈,必须规定是痊愈后才能查验是否有伤残情况,下面是十级伤残和肢体伤残的鉴定标准,你可以看一下

十级伤残规定: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肢体损伤致鉴定标准: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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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23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里的第十四条规定的。。
j)十级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希望对你有帮助,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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