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一套房,房产本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1

婚后买一套房,房产本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

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签名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婚后买房子,如果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有房产权吗

有的。婚后的所有财产都属於夫妻双方共有的,即使不写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拥有产权。且如果将来出售房产,也要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婚前一方有套房,过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再离婚

婚前房产,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经房产所有人同意,房产证上是不能加名字的,可视为夫妻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离婚,该房产是可以分割的。

婚后买的房,只写一方的名字,若离婚另一方可否得一半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房产如果有男方出资份额,应视作共同财产,分割时会依照出资的情况等来分配。能够证明购房资金的90%是女方父母所出,男方有虐待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的,男方能分得的就很少了。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有保障吗

婚后买房属於夫妻共同财产,没加房产证的一方也是有保障的,如果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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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有分割权吗婚协议

婚姻存读期间购买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父母赠于子女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

1、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确定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明确赠与子女夫妻二人,或者登记在子女夫妻二人名下的,属于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属於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买房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另一方买房算第一套吗?

婚后买房房产证是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另一方买房:
1、如果离婚后将房子判给对方,购房属于第一套房子。
2、如果房子是判给自己的,则购房属于第二套房子。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婚后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分割吗?婚后得到长辈的房产过户,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最上面的俩SB说的都是狗屁玩意儿(不好听请理解,但确实都是误人子弟!)
简洁明了的回答你的两个问题:
①如果房子是在婚后买的,那离婚时房产平分!
②如果婚后是从父辈那里取得且已完成过户手续的,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17条第四款之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取得的任何财产均被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另一方对这房有份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或双方承认是父母出资,离婚后属于父母出资方子女财产,另一方不能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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