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结转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12月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如果大于0,大于0的部分要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也就是要交的增值税。1、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交税时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小于0,可以暂时不做处理。

(2)年末时候,电子账一般是做反向对冲,如果是年末是交税,对冲完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要是有留抵税额,则保留进项税的留抵税额的金额,以及未抵减的减免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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