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材料齐全的申请后即可领取,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整本)、有效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并按指纹声明书(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3、现役军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还应出具下列证明和证件: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
1、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汝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