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收购煤矿股权违法吗

如题所述

不违法,我国矿产资源法禁止非法倒卖矿权牟利,但并未禁止矿业公司股权的依法转让。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某些地方和部门机械地理解法律规定,并进而以此作为禁止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理由。本文对于这种限制规定的违法性进行分析,并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其他更为合法的措施,建立良好的矿业市场秩序。
在四川和西藏的某些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工商管理部门往往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禁止矿业公司的股东(或称出资人)转让其持有的矿业公司的股权。更有甚者,对于转让股权的这种限制上溯到了其股东公司的股权,即禁止股东公司的股权变动。个别地方的这种限制我们尚未见到明确的书面表述,但在一些当事人的境况和遭遇之中得到明确的反映。
另外,在黔国土资发…2006?46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黔国土资发…2006?46号)一文中,我们可以发现上述限制股权转让的端倪。在该通知第二条“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案件的有关政策意见”中指出:
“对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认定: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第六条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未经部、省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探矿权采矿权主体的行为。
探矿权采矿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对探矿权采矿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中:探矿权主体是指《勘查许可证》上载明的探矿权人。采矿权主体是指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采矿权的单位和个人。原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该个人为探矿权、采矿权主体;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采矿权的,该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为探矿权、采矿权主体;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采矿权的,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为探矿权、采矿权主体,但上市公司以公司法人为探矿权、采矿权主体。
对探矿权、采矿权主体是否变更的审查,以申请该探矿权、采矿权时探矿权或采矿权主体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根据黔国土资发…2006?46号的精神可知:规定否认了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成为了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主体;否认了合伙企业的合法财产权(《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而仅仅承认了上市公司以公司法人作为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主体。
上述的规定以及某些地方对于矿权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否合法?本文将从以下方面对其加以论述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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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6
信用证收购煤矿股权违法吗?
回答如下:信用证收购煤矿股权违法。
第一步首先是打开操作指南,第二步是针对问题分析方案,多实践,得以解决。然后得出结论。
第2个回答  2023-01-07
信用证收购煤矿股权违法吗,2017年4月8日也即矿业权转让相当于公司转让自己的一项资产,一旦转让完毕,矿业权证上的所有权人就会发生变更;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