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外嫁女

我妈有三兄弟,我外婆不早前去世了,今天就因为遗产的问题起了纠纷,他们的两个儿子说他们要多点,因为村里规定长子的孙也要一份,所以他们可以拿两份,我妈呢就一份,分少了很多啦,我去,有这样的规定的吗?还说附近的几条村都是这样,这样应该不和发吧?

  一,遗产继承法里是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1,不管是不是外嫁女,都有法定继承权;
  2,如果死者生前没有遗嘱的,那么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平分死者的遗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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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30
你好!
法律上男女平等的,原则上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前平分财产。你妈妈和他的三个兄弟平分遗产。
如果他们不给的,就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

依据: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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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7-30
平均分配,一人一份。村里真敢有那规定就上法院呗,法律上没那规定不怕的。
第3个回答  2014-07-30
继承是民事法律问题,不能用地方习惯取代法律(少数民族除外),因此,他们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他们坚持错误的想法,可以起诉,让法官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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