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有利于指的是:
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1992年初在视察南方发表南方谈话时提出,被视为人们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是真理标准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和发展。
关于三个有利于:
从精神实质上看,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统一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体地说是通过实践结果表现出来的。社会实践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
其中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从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中可知,生产力的发展和发展生产力,一直或隐或现地主导着并最终制约这一运动的成败。
只有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事业才能真正取得胜利。因此是否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便成为了检验实践活动成败和指导实践活动的理论认识对错的根本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对“生产力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其核心和首要标准是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