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招聘会的时候跟带有事业编制的公立学校签了三方协议,本来预计今年六月份毕业后九月份要持证入职,但是今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没通过,下半年的考试要等到11月份。三方协议上没有写关于违约金的事情,如果协议作废是否需要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