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保护?著作权进行保护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题所述

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保护?著作权进行保护要注意哪些问题?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那么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保护?著作权进行保护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保护,著作权进行保护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保护?著作权进行保护要注意哪些问题?1、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著作权保护的意义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百多年前源于西方,能够促进知识的积累与交流,大大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了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个人为社会进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著作权保护不仅仅能够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版权产业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2、著作权调整的范围很广,涉及到调整作者、国家、集体之间的利益问题平衡创作者和使用者的关系,即要充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又必须给作者以限制,满足公众的需要。可以说,著作权(版权)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动每一个角落,但是包括许多人,乃至作者和法官、律师对著作权法存在误解,更多的老百姓缺乏著作权法律常识和版权意识。3、著作权保护的意义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人钱财。盗版就是盗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在我国15年的世贸谈判过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著作权保护)一直是引人注目的问题,因为知识产权协议是世贸组织协议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著作权涉及更多的问题是经济问题,是财产权的问题。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版权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或者说经济发展的火车头。1997年美国版权产业净产值占美国国内总产值的4。3%或者为3484亿美元。1998年,我国图书、报刊、印刷、电子出版业的产值是1263。2亿元,软件为170亿元,两项相加为1433。2亿元,约占全国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8%。中国加入世贸必将深远影响版权产业,这已是可以遇见的。因此,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离不开著作权保护制度,著作权进行保护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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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8

生活中绝大多数人对于版权的意识很薄弱,不知道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需要进行版权登记,以至于到了自己的作品被盗用、山寨、侵权才后悔莫及。如果没有登记版权,那证明权属的难度相应的增大,作品被他人盗用、山寨、侵权当事人很难顺利高效率地去维权,因为拿不出快捷有效的权属证据。原创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是国家对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确认,其意义在于被侵权时能举证证明对该件作品享有著作权,从而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在实务中没有版权证书是很难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即便能拿出来,成本也很高,但登记版权后你就可以拿出版权证书来高效便捷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版权登记费用低,下证快,保护时间长,是很多创作者首选保护。所以有好的原创作品,及时进行版权登记是很有必要的。

第2个回答  2020-02-03
首先,它加强了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明确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作者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作者完成作品创作之后是希望作品能产生经济价值,这就涉及到转让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让作品流入产业市场的问题。但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与作者进行协商时,一般都会要求作者证明其所提供的作品是作者的原创,即改作品的权属归出让人所有。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当然也不希望自己将作品投入产业市场后呗他人起诉侵犯著作权。为了交易的顺畅和安全,作者必须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所有人。所以如果作者的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作者的著作权登记证明书就会使被许可人消除顾虑,安心与作者进行交易,这样也促进了作品的使用。
其次,它加强了对著作权的行政保护。
作品版权登记可以有效地维护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为权利人在打击侵权盗板时起到证据作用。作者申请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是对作品者作权保护的第一步;第二,各地版权局通过公布这些登记的作品,建立登记作品的信息查询系统,使潜在的作品购买者能够查询到这些登记信息;第三,各地版权局对已经登记的作品要利用利技和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保护,特别是这些作品被侵权(如盗版)时能通过强大的行政力量打击益版,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数字作品来说,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显得更为必要。因为像数码照片、彩铃彩信、网游动漫、博客文章等之类的数字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极易复制,从而使得这些作品的盗版更加容易。这些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后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才能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如北京数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平台的建设就加强了确认版权权利归属能力,有效地保护数字作品不被非法篡改,有力地打击了网络侵权行为,提高了执法部门对著作权的管理。
最后,为司法机关解决著作权争议提供初步证据。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1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者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当著作权人被慢权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权利人时,著作权登记所发给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范到初步证明作用。如前所述,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源则。
当发生著作权纠纷时,虽然可以提供手稿和有关协议予以证明,但对于有些没有发表的作品要证明自己是原始创作人有很大的难度,提供证据也存在很大的困难。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由各地作品登记机构对作品归属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后进行的作品登记更加客观,更具有证明效力。如北京市版权局在作品申请登记时进行类似于实质审查的审查,要求作者必须亲自到版权局讲述自己的创作经历,版权局对作者的创作能力进行审查。还要求作者提供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经过这样比较严格审查后所签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力是比较强的。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在处理著作权纠纷时,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就是真实权利人,这也是对作品登记的肯定。
总之,版权(著作权)保护的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现在版权保护也很方便,无论是版权确权还是版权登记都能线上完成,不少第三方版权登记平台都可以提供全面的服务,比如维权骑士、鲸版权等平台,不仅可以登记版权服务还能提供版权分发等衍生服务,还是非常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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