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育.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如题所述

未婚先育是不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是结婚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03
未婚先育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比如四川省规定,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比如吉林省规定,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补办。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资料,http://www.sc.gov.cn/10462/12771/2016/6/25/10385599.shtml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资料,http://www.jl.gov.cn/xxgk/zc/zcjd/201605/t20160513_2263296.html
(二)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问题。
1.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核办理。
2.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或者村(居)收养一个子女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者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的,可以补办。
第2个回答  2015-04-15
你好,朋友,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这个是办不了的,
只能结婚之后,有结婚证的,
才可以去办理的,
如有不足,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4-15
没结婚是不可以办证的
第4个回答  2015-04-15
应该要有结婚证才可以办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