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所谓的劳动合同就是那种空白的只有我的签字和手印能算是正规的劳动合同吗

在公司上班不到6个月没有保险到后来无故辞退我我都能跟他要什么经济补偿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发给我他是按照我走后的一个月他说工资改制了不给我那么多,办辞职的时候他答应补我一个月的工资也不给我我在辞职报告上写了他也接受了现在我申请仲裁不知道能不能给我我在北京我这个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按实际情况,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有行为,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对于劳动合同只有一份的情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出具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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