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上班时间是多少个小时

如题所述

国家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根据《劳动法》,正常工作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工作时间总计不超过11小时。然而,并非每天都可以加班3小时。劳动法还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即最多12天每天工作11小时。此外,《劳动法》规定,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双休日加班可以选择调休)。前7天的工资是否按小时计算可以协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费;
2. 休息日加班且无法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3.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时,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即用人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时,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 每日标准工作时间外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150%的加班费;
2. 休息日加班的,应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200%的加班费;
3.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300%的加班费。
综上所述,这是对“法律规定上班时间是多少个小时”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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