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29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机动车数量开始增加,十字路口的交警岗亭也增加。交通岗亭此时也进行了第一次“变化”———执勤与休息两用,一个路口往往有两个岗亭,一个建在十字路口当中,上面立着红绿灯,红绿灯下有交警站岗,有时以手势指挥交通;另一个岗亭则建在路口附近或是人行道边,这种用铁皮搭建的岗亭可供执勤的交警稍作休息。在那个年代,驾驶员通过路口时除了要看红绿灯,还要根据路中间岗亭上交警的指挥手势开车。红绿灯与交警手势指挥依托交通岗亭共同指挥交通。事实证明,当路口交通流量不大时,这种固定值守的交通勤务方式尚能满足交通流转的需要。然而弊端仍存在,当时指挥交通主要依靠红绿灯,交警下班后,许多司机就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闯红灯,形成交通安全隐患。
2000年以后,路网结构不断丰富,道路里程近千公里,机动车数量逾万辆。与此同时,加强了科技强警的落实,智能红绿灯和电子监控逐步遍布各个路口,在维持交通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车辆出行,行至路口必被监控,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都会被拍摄,进入非现场处罚程序。统计显示,一年中我市就有几万起交通违法被查处,其中绝大部分是由“电子警察”查处的。有了电子监控,十字路口哪怕没有交警,司机也不敢随便闯红灯了,“电子警察”的威力开始彰显。
启用“电子警察”以来,车辆驾乘人员遵章行车的自律性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防控取得一定成效,并在打击涉车违法犯罪及治安、刑事案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有效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规范了执法行为,减少民警与交通违法当事人的正面冲突和矛盾,实现了执法的公平、公正;驾驶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行车秩序明显改观;城区路口交通安全事故呈下降趋势,与去年同期相比,有电子警察的路口交通事故率下降了30%;运用视频监控和治安卡口系统“电子警察”建成后,多次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和治安刑事案件的侦办提供了较为有力的证据;达到了警情跟着路况走、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为改善我市招商引资环境、提升对外开放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