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外了房子欠了许多外债。而房子的产权是女方家的。男方同意背负一切外债,只为早日解脱。其实男方想离婚的真正原因并非是外遇,因为作为妻子来说,她很失败,结婚多年没有存款,外债也没还上。家不向家,家里没有一件电器,更不知道关心爱人的衣食住行。谈到离婚,她不是拿外遇的事来威胁,就是拿孩子说事。现在男方同意背负一切外债,房子给女方,本来她都同意了。说一半天就去半手续,过了一晚上又变了。又提出让男方一次性负给她两年的抚养费说是为了孩子。男方现在无奈,可是他并没有一点存款,更不可能在去借债。男方想去法院起诉,可是又认为妻子会以外遇的事情说事,而男方并不想牵扯到外遇的事情。因为作为男方来说心理很清楚,导致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女方做为妻子来说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家庭生活不幸福,不能共同进步,共同生活。谁结婚找个另一半,都为的是两个人共同奋斗把日子过好。男方终于看明白,妻子根本不是个过日子的人,就想早日解脱。周围所有的亲戚 朋友都明白男方的苦衷,都很支持去法院解决。可是男方就怕她以外遇的事情说事,象这样的情况男方要不要起诉离婚,还是该怎样解决。如果不起诉,女方总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其实就是故意拖着不离。如果男方起诉,女方想以外遇作为理由,她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法院一般又会怎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