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进行反诉,还需要不需要进行答辩,对方若撤诉会怎样/

如题所述

反诉一经提起即具有独立性,原告若撤回本诉,反诉仍可独立存在。人民法院应当对你的反诉进行审理。

关于答辩问题,可以答辩,也可以不答辩。
答辩是相对起诉而言的,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答辩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答辩,也可以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答辩应当在受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受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补充:我觉得你如果打算反诉,就不进行答辩了,因为如果答辩和反诉的内容差不多一样,答辩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如果答辩状和反诉内容不一样,那你打这官司就前后矛盾,会给对方造成反击的机会,答辩就显得是一个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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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8
反诉应写反诉状,答辩状你仍可以写,当然不写也可以,因为对被告答辩状并没有必需的要求。如果对方撤诉,你就作为原告,对方是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第2个回答  2009-06-18
反诉本身就是一种反诉的形式,当然就不必答辩而应由对方答辩了!若你方发起反诉,对方想撤诉就不可能了:他必须依法对你的反诉提答辩!否则,不开庭就可证明是他输了。
第3个回答  2009-06-18
1、本诉与反诉虽然有牵连,但是是两个不同的诉讼。
2、本诉被告对本诉进行答辩,反诉被告(本诉原告)对反诉进行答辩。
3、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的审理。
第4个回答  2009-06-18
还是要写答辩状,反诉直接在答辩状中写出,若对方撤诉,法院会告知让你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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