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工资怎么算?

我们公司是这样的下月20号发上个月1-30的工资。
我是7月1日提吃离职,公司要我等一个月。但19号,我就自动离职了。
20号发工资的是很。结果所有员工都发到上个月的工资了。我没有。
请问这合理吗?还要我7月份这19天工资有吗?

自动离职会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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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1
公司的作法不合理,上月的工资应该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发放,离职本月的结算工资规定应该在3天内发放,不过有的公司和员工协商出一定的发放时间也是有的,特别是业务部门,业务结算没出来是不能结算离职工资。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求公司发放你的工资,还可附加让公司发放拖欠工资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11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追问:
那如果月初一自离呢?情况也一样吗?
回答:
若是你的厂工资是打到卡里面的,那上个月的工资还是会由财务部打到卡里的,若厂比较小,还是发现金的,那就很难要到的,因为理论跟实际操作是有区别的。大厂因为部门比较多,各自分管不同,工资每一个月的月底都由财务统计发放,所以一般都能够拿到的,小厂啥事老总都会过问,其自然可以强制扣留你工资,咱太小,斗不过,没办法。
追问:
我们是每个月十五号发上个月的工资,是打到卡上的
回答:
只要能够确定你厂里面财务部跟生产部是不同人分管的那就没问题了。只不过你16号到30号的工资都没咯。
第3个回答  2009-07-21
不合理,6月份的工资肯定要给你,至于7月份的19天的工资也可以争取;

你可以拨打12333劳动者维权热线投诉。
第4个回答  2016-02-20
自动离职工资应当正常结算至离职之日。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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