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的工作范围?

帮帮我

(*^__^*) 嘻嘻 ,我就在我们县旅游局工作
以下是根据我们单位的一些,希望有点帮助
主 要 职 能
1、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2、指导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和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3、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线路开发。
4、对全县旅游行业、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5、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宾馆、饭店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办事流程
1、办理旅游定点宾馆、饭店申请审批:我局在接到申请当日完成辅导填报《审批表及资料准备:资料齐备,按照《旅游定点宾馆、饭店标准》,并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实际 情况,对申请的宾馆、饭店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审批结果。
2、办理旅行社分社、门市部(营业部)设立地审批:我局在接到申请当日完成辅导填报 相应表格及资料准备;资料齐备,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本地旅游业发展相关情况,在 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在本地设立的决定。 3、旅游开发项目前置审批: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报告及项目规划,我局根 据《新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相关情况,组织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考察论证 ,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旅游项目是否可行的决定。 4、旅游景区(点)申报A级的推荐: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我局对 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等,帮助申报单位完善相关内容及服务,并向上 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
5、宾馆、旅游饭店申报星级的推荐: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 资料,我局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帮助申报单位完善相关内容及服务,并向相关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推荐。
6、旅游投诉受理:接到投诉状或者口头投诉,由局行管科进行审查,在7 日内通知投诉者是否受理,并说明理由。行管科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行管科要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以便分清责任,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20
  (*^__^*) 嘻嘻……,我就在我们县旅游局工作
  以下是根据我们单位的一些,希望有点帮助
  主 要 职 能
  1、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2、指导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和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3、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线路开发。
  4、对全县旅游行业、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5、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宾馆、饭店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办事流程
  1、办理旅游定点宾馆、饭店申请审批:我局在接到申请当日完成辅导填报《审批表及资料准备:资料齐备,按照《旅游定点宾馆、饭店标准》,并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实际 情况,对申请的宾馆、饭店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审批结果。�
  2、办理旅行社分社、门市部(营业部)设立地审批:我局在接到申请当日完成辅导填报 相应表格及资料准备;资料齐备,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本地旅游业发展相关情况,在 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在本地设立的决定。� 3、旅游开发项目前置审批: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报告及项目规划,我局根 据《新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相关情况,组织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考察论证 ,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旅游项目是否可行的决定。� 4、旅游景区(点)申报A级的推荐: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我局对 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等,帮助申报单位完善相关内容及服务,并向上 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
  5、宾馆、旅游饭店申报星级的推荐: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 资料,我局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帮助申报单位完善相关内容及服务,并向相关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推荐。
  6、旅游投诉受理:接到投诉状或者口头投诉,由局行管科进行审查,在7 日内通知投诉者是否受理,并说明理由。行管科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行管科要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以便分清责任,作出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20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制定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组织推进国际、国内、出境旅游的发展;协调组织好假日旅游工作。
(四)对全市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的安全工作。
(六)组织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审批;做好我市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旅游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的审批和星级饭店、旅游涉外饭店、旅游定点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服务质量监督;负责旅行社广告内容的审核;研究和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
(八)拟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等级制度和发证工作。
(九)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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