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天津市榆关道388号。
联系电话:022-26242822
办理主体: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受理条件:申请书、企业户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
扩展资料
行使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主体(部门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受理条件:申请书、企业户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法定期限:正式立案后45日审结,特殊情况可延至60日
承诺期限:正式立案后45日审结,特殊情况可延至60日
办理部门: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
联系电话:022-26242822
监督电话:022-26242826
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北月纬路70号
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榆关道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