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两人属于同事关系,对方因工作原因出言辱骂,辱骂对象是我表弟(当时不在场),后我父亲劝其停止说脏话未果,发生口角。对方从几米远处跑过来掐住我父亲脖子(未想到对方直接动手,没及时反应过来)后,(脖子两边被掐出血)我父亲还手打了对方腰腹几拳后对方手被人拉开后停止冲突,对方经鉴定是10根肋骨骨折,属于轻伤范围。现在案件到检察院那边了,检察院讲对方掐脖子第一反应应该用手拨开对方的手,而不能去打对方。要按故意伤害来判,请问法院那边会怎么判呢?会判正当防卫或过失伤人吗?
起因是对方开始挑衅,而他们俩属于同事关系。所以对方过来是第一时间根本没想到对方会直接动手。是掐住脖子后才动的手
追答前面已经说了,如果对方“具有过错或重大过错”,司法机关通常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以在量刑上寻找平衡。
至于纠纷起因和升级,应该不是一两句说得清楚的,能否证明纠纷责任全在对方,对方有重大过错,这个要看你代理律师。充分还原当时的情况,力证对方过错、令尊无法躲避等等,尽力而为。
但是我个人意见,依然认为楼下朋友说的按正当防卫判决,恐怕很难。这个跟各省市地区的司法实践有关系。
简单说,实践中往往只有重大且正在进行的刑事侵害,比如杀人,rape,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能顺利认定为正当防卫;只要有形式表现为打斗的案件,就以“打架斗殴”结案移送检察院。
也就是说,正当防卫不容易,建议重点放在对方的过错上,以求轻判。
有问题可以追问,没问题请记得采纳
第一次检察院案件递交到法院的时候,被退回了。证据不足需补充。检察院联系说要是能找到证人证明对方存在上诉事情确实存在,就可以定性为正当防卫。现在找到证人了,又说是故意伤害。。
追答这说明案件存疑。
如果案件移送法院,还是建议请律师辩护,看看有没有可能按正当防卫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