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符合开的相关诊所科室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一.开诊所需要的手续是哪些
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经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需要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5、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等条件。
诊所,又名诊疗所、医疗所、卫生所、医疗室。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诊所出现医疗事故谁管
医疗事故,法院可以管,行政卫生局也可以管。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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