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方通报多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例,这些事件起到了怎样的警示作用?

如题所述

运城一男子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控被立案侦查。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科未按相关规定执行,造成了新冠肺炎病毒确诊的严重病例。4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运城市公安局获悉,男子郑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4日,运城市临猗县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男,53岁,临猗县人,临猗警方另案处理),从外省驾车到出口高速出口。

作为接收方的郑某(男,47岁,盐湖区人)与张某对接后,未遵守运城省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对食盐人员进行控制的相关规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张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构成严重威胁。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现公安机关已对郑某立案侦查。两名河北司机因隐瞒行程、逃避防疫检查被调查

近日,阳泉郊区公安分局查处两起阻碍疫情防控违法案件,行政拘留两人。4月3日17时许,河北籍司机白某利、张为逃避疫情检查,向各自利益关系人索要手机号码及验证码。他们通过登录交通大数据出行卡小程序,向执勤民警出示了自己的非个人出行卡。他们故意隐瞒自己的出行信息,试图蒙混过关,被当场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白某、张锁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陆良警方就三起涉及传染病的违法案件发布信息通报,4月5日,吕梁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了警方最新办理的三起疫情相关违法案件信息。3月31日,肇事者孟从疫区返回文水后,更换手机号码,故意隐瞒行程,未按要求报告并在家隔离,给文水县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肇事者余益东帮助肇事者孟故意隐瞒行程。文水县公安局对孟某、于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隔离期满后执行)。

4月3日,三太原回到汾阳。为躲避高速公路出口疫情防控措施,在一名亲属的帮助下,他们试图攀爬高速防护网,走一条小路进入汾阳,被防疫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因扰乱防疫秩序,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对4名违规者予以行政拘留(隔离期满后执行)。4月4日,行为人王某丽在动荡的临县水头防疫检查站,企图利用妻子的出行信息蒙混过关,被民警当场识破。临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丽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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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8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公安机关积极保障群众就医等紧急必要的出行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严肃查处。
第2个回答  2022-04-08
用严格的法律手段,让民众不再抱有侥幸心理,特殊时期人人有责。检察机关也是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远离涉疫情犯罪活动。
第3个回答  2022-04-08
疫情期间我们要做好个人防护,能不出门尽量不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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