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大学的大三学生,即将大四。住的是学校的4人宿舍。每年1000元。
今年学校扩招,宿舍不够住了,新的宿舍楼要11月才可以入住,所以学校把我们这一届学生的实习期从一个月延长到了两个月,要我们11月再回学校,并要求我们把宿舍东西全部拿走,把我们宿舍给新生住。
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再学校一共也呆不了几天,11月一周检查实习情况,接着就出去找工作了,所以我们想把宿舍退了不住宿舍。但是学校不批准我们的退寝室申请。
请问学校有权利强行要求我们必须住宿舍吗?
对了,学校还给我们每人100元补助。但是按理说,我们宿舍每年1000元,平均一个月83,占用我们宿舍两个月,本来就应该少收我们166块钱,可是每个人还是收1000,发100美其名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