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的户口还在原来的农村,父母把房子留给儿子了,女儿可以申请分户,再申请宅基地吗?

如题所述

1、我觉得农村喜欢生孩子其实除了养老,还是有其他原因的。而且现在的话,已经有些农村不太喜欢生很多孩子了,当然大部分农村还是常态,就是每家都有很多孩子。

2、我觉得这一点是因为思想的僵化,我们都知道农村是比较落后的,现在还是有很多的农村人思想不开放,他还是觉得养儿防老,所以他就会一直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因为在一些农村,如果你们家里没有一个儿子,那是会遭人嫌弃的,会有很多人对你指指点点,说你看谁家,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然后就会特别的看不起你们家,就会一直嘲笑你们家。

3、农村人一直生孩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喜欢热闹,农村人就觉得孩子多了家里热闹,这样他们开心。他们很享受子孙满堂的感觉,喜欢那种被子孙围绕的感觉。因为老人他们自己生活就会觉得很孤单,觉得很清冷,孩子多了家里就会吵吵嚷嚷的,就会有很多的生活的气息,就会看着有了人气。        
       
       

拓展资料:

1、农村本来经济条件有限,而且教育孩子观念淡薄,城市的人相对来说有文化,他们懂得衡量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经济条件,再决定生不生孩子。

2、这也就是为什么农村人生几个孩子都养得起,而城市人生一个都觉得难养的原因。从好听的方面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生活水平也不断地提高。农村的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也不是五六十年代的时候了。

3、我们就不往前说了,就按现在农村来说,养两三个小孩是没问题的,农村里有地有田,可以种植蔬菜和水稻,能给自己填饱肚子,只是没有钱花,穿着也没有这么干净整洁漂亮。

4、城市里就不同了,他们没有田地,样样都用钱去买,每个月只能靠那点死工资过生活,如果城市里没工作,没工资领,那他们的生活怎样过,所以说城市里养一个小孩也是不容易,也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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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6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由此可见,女性村民也是可以获得宅基地的。

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为例,永嘉县规定女性村民在本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请宅基地建房:

1、夫妻离婚超过五年,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以法院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鉴证的离婚协议书为准),经村委会同意,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宅基地审批建房。

2、党政干部的配偶是农村户口、且党政干部本人没有享受过国家任何房改政策的,其配偶可以按规定申请宅基地审批建房。

3、女性农民已出嫁而户口仍在原籍,在原籍申请宅基地,男方入赘女方家庭,符合分户条件的,女方可以作为户主申请宅基地审批建房。

4、年龄超过65周岁村民,无子女且确无住房或子女在本村确无住房又不符合审批条件,可申请宅基地审批建房。

5、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大学生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住建部门或镇(街道)出具未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福利性住房政策和宅基地建房证明材料的,可认定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审批建房。

第2个回答  2021-09-26

不可以,因为农村宅基地是以一户一宅作为限制条件,只有在儿子女儿前后结婚(不外迁),符合分成两个家庭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单独立户(单独的户口本)成功后才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盖房子,最后完成两家分开的结果。
情况分析:
单纯的户口本(宅基地)户主更名并不是女儿可以申请宅基地的理由,户主是谁并没有关系,家里宅基地还是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就算女儿买了第2块宅基地戓者房子落户到女儿名下,也不代表房子和宅基地就是女儿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情况下,就是属于一户多宅。

第3个回答  2021-09-27
现在宅基地已经不再重新分配了,确权的就是确权了,即便是单独分出户口,也不会再重新分配了。
第4个回答  2021-09-26
理论上是可以的,现在男女平等,但是具体操作还是要看的,现在大部分农村的村委会是不会批给女儿申请的,现在宅基地控制的挺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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