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帮村里看村委兼放自来水,前一天晚上浇了一夜的田,下午去村委停水,和街上的邻居闲聊,我们村开饭店的,有一辆车停在村委,他让我的父亲给他配钥匙,我父 亲不同意,说这事我说了不算,因为这把我父亲打了,我父亲住院期间花了近2000元,可是对方认拘留不认赔赏,派出所判拘留7天,可是我们却得不到一分的赔偿怎么办啊?那位朋友帮我出个主意,谢了。
派出所调解不成的,民事赔偿的部分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