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该由派遣单位负责还是由用工单位负责?

如题所述

劳务派遣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虽然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则构成了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因为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故为防患安全生产风险,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果被派遣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正式从业人员一视同仁,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给予同等的权利和待遇。生产经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不仅是保障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及其他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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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4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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