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2
楼上的回答都不对。如果等到合同到期,那么单位是有权不续签合同的。
你妈妈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向单位提出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签订,如果不签订,你妈妈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的双倍工资,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支付以及不签订的可以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诉解决,必要时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09
你妈妈可以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同意签合同.所以单位也可以拒绝.
单位提出不续签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