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恐怕主要还是出在接受或者希望得到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方面。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援助的理解往往比较片面,经常出现的误区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为获得法律援助后自己就是“甩手掌柜”,一切都由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处理,自己什么都不用做。二是以为有了法律援助,自己的所有要求都会得到满足。但是,不论是获得了法律援助,还是委托了代理人,需要由当事人自己亲自办理的事项,还必须当事人自己去完成。而当事人的要求必须是合法、合理的,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常常提出各自不合理要求,根本不可能得到支持。然而,一旦要求达不到满足,想法不能够实现,很多当事人就认为是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的水平不足、没有尽到责任等等。他们最后的结论就是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特别是法律援助律师不称职。
对于这类说法,了解事实真相、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是不会相信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