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死亡的,怎么执行

如题所述

首先看是否还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 是否还有继续执行的必要。 一般而言被执行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对该遗产进行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死亡,无 遗产可供执行,也无义务承担人的,人民法院只能终结执行程序。
其次,当执行标的为特定物或金钱时,能确定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已经分配的遗产,人 民法院可以变更继承人为被执行人,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履行被继承人的义务; 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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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3
有财产继续执行,没有财产执行什么,认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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